天台县福溪街道中心幼儿园2025年园服和床上用品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规【2024】57号)和《天台县教育局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天教计【2025】6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园园服、床上用品选用组织通过协商会议确定园服选用模式及款式,公示后无异议。我园现进入园服、床上用品公开招标环节。
采购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天台县福溪街道中心幼儿园2025年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供应企业数量:一家
4.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
(2)款式及限价。
(3)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校服和床上用品供货,服务期三年。
采购选用要求
01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须为拟供货园服的生产(制造)商。
02
供应商提供园服要求
(1)园服必须与天台县福溪街道中心幼儿园原有的园服款式一致。
(2)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交付的园服全新,无次品。选用面料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均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5296.4-2012)等国家标准,其中羽绒类服装按《羽绒服装》 (GB/T14272-2021)标准执行。必须对幼儿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
(3)园服质量应达到经多次洗擦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等。由供应商负责园服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4)生产企业需提供园服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03
供应商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应包括封面、目录、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园服报价表、产品详细目录及介绍、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2)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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