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福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2025年度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采购一线工作人员劳保服、鞋及寄养老人床上用品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榕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2025年度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采购一线工作人员劳保服、鞋及寄养老人床上用品货物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RZXM(TP)202501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2:
采购包1预算金额(元): 81320
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81156
采购包2预算金额(元):65000
采购包2最高限价(元):64810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一线工作人员劳保服、鞋 | 1 | 81156 | 批 | 批发和零售业 | 否 |
2 | 寄养老人床上用品 | 1 | 64810 | 批 | 批发和零售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适用采购包1、2)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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