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5年2月21日10:00至2025年2月22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1/18,户名: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对以下财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武鸣县城珠宝路三巷1号烟草公司3栋1单元106号房产【不动产权属证号:武房权证2011字第0110132230号】。
一、标的物详情:拍卖被执行人谢克雄、万远月名下共同共有坐落于武鸣县城珠宝路三巷1号烟草公司3栋1单元106号房产【不动产权属证号:武房权证2011字第0110132230号】。房屋建筑面积为76.71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2009年11月30日至2079年11月30日止,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市场化商品房。有抵押,抵押权人: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武信用社。所欠物业、水电等费用情况不详,请自行前往物业部门查询,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以实际交付情况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1.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2月21日10:00至2025年2月22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2.起拍价:230196.80元;保证金:23019元;增价幅度:2301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申请竞拍的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购房资格条件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内向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限购情况: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25年2月18日10:00-10:30,请提前联系法院报名看样,无人报名则没有工作人员前往,预约报名者届时自行前往。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该房屋物业、水电等费用欠费不详,详情请意向买受人自行前往物业咨询,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
1.拍卖形成的税费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4.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拒绝签收拍卖相关通知或因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5.拍卖成交后,相关当事人应在法院规定期限内自行腾空并将房屋钥匙交到法院,腾空时原则上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房屋内软装部分可移动的可以搬走,具体内容如下:硬装指的是以房屋为基础进行的各项施工,原则上,硬装在施工完成后,是不能进行移动的,比如砌墙、铺地板、定制橱柜衣柜、刷墙、安装门窗、吊顶、水电改造等等;软装指的是硬装完成后的各项工作,一般是可以进行移动的,比如沙发、窗帘、成品衣柜、餐桌、茶几、床铺、床上用品、电视、椅子、装饰画、居室植物、灯具、摆件、地毯、厨房电器等等,如未按上述要求腾空的,轻则从拍卖款中扣除相应费用,重则将采取拘留措施。
6.买受人若重新确立实物资产界址,需严格按照房产证、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图纸等信息,在与相邻业主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确定四界并隔开,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隔断成本、人力成本、资金成本、时间成本以及由此产生的纠纷均由买受人负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按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不承担办理产权证的保证。能否办理房屋产权证,请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一旦购买视为认可,如因开发商资料不齐或未缴税费等原因导致不能办证,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个自然日内(工作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02923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区支行,子账户账号:45050159725800000115-02923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1.传统支付:银行转账至我院账户(注明:(2024)桂0110执1873号拍卖款)。
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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