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二、本次采购范围及说明
(一)采购范围
依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接待定点的采购范围具体为: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举办或承办的与会议相关的餐饮费、住宿费、会场租赁费等费用(含省级、市级类似会议)。
招标范围所含区域:长沙市望城区行政区域内。
(二)会议分类
按长沙市望城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区直单位)的一、二、三类会议以及由财政安排资金的其他会议、培训,必须在本次采购确定的定点单位进行。会议分类情况为:
①一类会议:指区党代会、区人代会、区政协全会、全区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含省级、市级类似会议)。
②二类会议:指区委全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全会、区政协常委会会议、区纪委全会、区委工作会、区政府工作会、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代表大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含省级、市级类似会议)。
③三类会议:指区直单位召开的部门会议(包括部门工作会议、专业性会议)(含省级、市级类似会议)。
二、相关标准:三、投标限额标准(元/人.天)
会议类别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一类会议 | 330 | 150 | 120 | 600 |
二类会议 | 290 | 140 | 100 | 530 |
三类会议 | 240 | 130 | 70 | 440 |
★注:1、各供应商的标准间报价超过限额标准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会议场租报价限额标准:会议室的报价按次报价,不得超过本酒店(宾馆、饭店等)门市挂牌价的6折,使用一天按2次计算;大会议室应坐100人以上,会议室容纳人数必须以桌椅套数计算。
3、结算时均按投标报价在限额内结算。
4、会议住宿协议价格不区分会议类别,即价格高于三类会议标准的酒店自动只承接二类以上会议,同一酒店对不同会议的同一房型收取费用应一致。
5、各供应商应参照酒店市场价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酒店市场价,若协议价格高于酒店的市场价则按照市场价进行结算。
6、套房费用报价不得超过600元,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止。
五、服务标准:四、框架协议有效期
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止。
五、框架协议方式及第一阶段入围家数
入围要求:本项目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按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数量80%比例确定入围家数,且至少淘汰一家(若有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原则向上取整),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如遇得分相同的情形,则采用现场抽签的形式确定排名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
合同授予方式:本项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主要采用直接选定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等要求,由采购人或者委托方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六、项目要求及说明
(一)会议接待能力
投标酒店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拥有至少能容纳100人(课桌式)的会议室1间及以上,餐厅能接待100人及以上同时用餐等。
(二)基本设施要求
功能要求:能够提供会议及培训服务,具备提供会议设施、住宿、餐饮、停车等项服务场所和能力,具有通讯、交通、应急医疗条件,有与会议接待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达到行业管理规范要求的标准。
能够提供公务卡结算服务,并打印电子结算单。
1、前厅
1.1 有与饭店规模、星级相适应的前厅和总服务台;
1.2 总服务台有中文标志,24小时有工作人员在岗,有相应的电脑管理系统,提供接待、问询和结账服务;
1.3 提供留言服务;
1.4 总服务台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市内交通图、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与住店客人相适应的报刊;
1.5 能接受客房、餐饮预订;能提供一次性总帐单结帐服务;
1.6 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必要时提供行李服务。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1.7 应有管理及保安人员,24小时在岗服务,设值班经理,16小时接待客人;
1.8 设客人休息场所。
2、客房
2.1 满足各类会议所需客房;
2.2 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照明充足;
2.3 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面盆、梳妆镜、淋浴或浴缸,配有浴帘;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时供应冷、热水;
2.4 有电话,可通过直拨或总机拨通国内与国际长途电话,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
2.5 有彩色电视机;
2.6 客房无线网络全覆盖,套间提供上网服务;
2.7 有遮光窗帘;具备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2.8 客房门安全有效,有门窥镜及防盗装置,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2.9 有简单的文具用品,有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
2.10 床上用棉织品(床单、枕芯、枕套及床衬垫等)及卫生间针织用品(浴衣、浴巾、毛巾等)材质良好,柔软舒适;
2.11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及时更换床单及枕套;
2.12 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免费提供茶叶或咖啡;
2.13 提供留言和叫醒服务;提供一般洗衣服务;
2.14 应客人要求提供送餐服务;
2.15 客人在房间会客,可应要求提供加椅和茶水服务;
2.16 客房内有洁净的盥洗用具。
3、会议室
3.1 有相适应的各类大小会议厅、室(大会议室至少容纳100人)及投影、音响设施等;
3.2 有相适应的会议系统设施,包括有可供出租的LED显示屏,能免费提供电脑及电脑投影仪、普通胶片投影仪、录像机等设施。
4、餐厅
4.1 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
4.2 有中餐厅,能提供中餐。21:00时之前能提供点菜服务;
4.3 能提供自助早餐服务;
4.4 有民族餐桌、餐厅;
4.5 餐厅厨房有消毒、灭虫害设施,需符合卫生标准和管理规范;
5、公共区域
5.1 提供回车线和停车场,并提供停车引导服务;
5.2 四层(含)以上的楼房有客用电梯;
5.3 有公用电话,并配备市内电话簿;
5.4 有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
5.5 有小商店或商场,出售日常用品;
5.6 有应急供电专用线和应急照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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