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浙处州磋商2022[012]号
2.项目名称: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流动人才服务中心厨房设备、家具及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标项一 | 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流动人才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 | 1 | 项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23 | |
标项二 | 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流动人才服务中心家具采购 | 1 | 项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27 | |
标项三 | 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流动人才服务中心床上用品采购 | 1 | 项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27 |
5.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6.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
1.时间: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6月29日- 2022年7月4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2.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3楼(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7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报名,报名所需材料:a、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b、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有效身份证明)。
报名联系人:季建峰 联系电话:0578-2860384
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售价:每标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会议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2年07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以不予接受。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接收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 其他事项: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2)联系邮箱:472685743@qq.com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
项目联系人:吴家连 联系电话:0578-6125315
地址:庆元县济川路9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季建峰 联系电话:0578-2860384
质疑联系人:柳军 联系电话:0578-2860383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3楼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
联系人:周信排监督电话:0578-6012671
地 址:庆元县济川路97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29日
特别提醒: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供应商严格遵守庆元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现场开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大楼自觉接受单位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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