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用品

保标招标 > 床上用品 > 招标信息 > [慈溪](cq23156)慈溪综合商贸城五层北部商铺租赁网络竞价公告须知

[慈溪](cq23156)慈溪综合商贸城五层北部商铺租赁网络竞价公告须知

· 2023-12-27

慈溪综合商贸城五层北部商铺租赁网络竞价公告

编号:CQ23156

经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受慈溪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将对慈溪综合商贸城五层北部商铺5年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慈溪综合商贸城五层北部,合计面积约4593.45平方米。五年租金底价:643.3万元,竞价保证金:120万元。

标的租赁起止日期:2024年1月20日—2029年1月19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标的出租用途需为经营床上用品、喜糖喜饼。

本项目由慈溪海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慈海博评报字[2023]1-091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10日下午4:30。

网络竞价网址为: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47.97.163.111/。

四、竞价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转账方式足额一次性缴入本中心账户,随后进入网络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价登记。本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33200010104591,收款单位: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本中心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五、看样时间及联系方式:2024年1月3日(工作时间),13867851497黄女士。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9:30。

七、竞价人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八、咨询电话

出租方:慈溪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13867851497;

委托代理方: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部:63917692;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63032032。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登录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慈溪综合商贸城五层北部商铺租赁网络竞价须知

编号: CQ23156

经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受慈溪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将对慈溪综合商贸城五层北部商铺5年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慈溪综合商贸城五层北部,合计面积约4593.4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浙(2016)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11399号;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五年租金底价:643.3万元,竞价保证金:120万元。

标的租赁起止日期:2024年1月20日—2029年1月19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标的出租用途需为经营床上用品、喜糖喜饼。

本项目由慈溪海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慈海博评报字[2023]1-091号。

标的按现状出租,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均以实际为准。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10日下午4:30。

3、网络竞价网址为: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47.97.163.111/。

4、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转账等方式足额一次性缴入本中心账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人缴纳保证金需考虑银行间转账时间)。

本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33200010104591,收款单位: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5、竞价保证金到账后,竞价人可进入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6、竞价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价人登记表》。

7、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价人手机上,竞价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价的标的点击确认。

8、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竞价保证金金额,如果竞价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价人的手机号码上。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四、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坏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2、竞价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竞价截止时间内登陆竞价系统,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3、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重新登录竞价系统。

4、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5、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6、本次网络竞价采用延时竞价方式,竞价人的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并经网络交易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价人报价,不得修改或撤回,竞价结束前,竞价人可多次报价。

7、本次竞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及最高报价为竞得人的竞价原则。

8、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1000元的整数倍。当竞价人的报价超过当前最高报价的两倍时,报价就不能提交,竞价人需调整加价幅度后重新提交。

9、网络交易竞价开始后,初次竞价时限为15分钟,当竞价人在最后2分钟内提交新的报价后,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以后重新计时的竞价时限均为2分钟,如在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本次竞价结束,系统将自动显示本项目交易结束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10、原承租权人要取得优先承租权,必须在网络报名成功后将系统发送的用户名告知本中心。原承租人可以按当前显示的最高价报价,也可以增价报价。

11、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12、竞价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14、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重新竞价。决定重新竞价的,在竞价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价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及时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六、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第一年租金。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中心退还到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导致项目流标的竞得(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重新发布后的竞价: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介服务费按《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

九、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竞得人于2024年1月18日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中介服务费,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

以上价款均通过本中心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慈溪浒山支行,账号:39513001040008524。

十、履约保证金约定

1、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缴纳30万元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用于以下情况:

(1)如因竞得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商铺及设备设施(主要指卷帘门、玻璃门、门锁、空气开关等,下同)损坏的,竞得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否则,出租方可代为维修或者请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出租方有权从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修相应的费用或赔偿款,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费用或者赔偿款的,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偿。

(2)在租赁合同终止时,竞得人交还的商铺及设备设施有损坏情况或者没有恢复原状的,出租方有权从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修和工程恢复所需的相关费用或赔偿款,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费用或者赔偿款的,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偿。

(3)竞得人因违约按照有关条款应该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款的,若竞得人不主动支付的,出租方有权从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违约金或者赔偿款的,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偿。

(4)竞得人不及时支付物业服务、空调、电、电话、宽带费等应该由竞得人承担的费用,出租方有权从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偿。

(5)在租赁合同终止时,竞得人应将工商注册地址从该租赁商铺地址迁出,竞得人如有违反的,则出租方有权从竞得人的保证金中扣除工商地址资源占有使用费(按照该商铺日租金的1.5倍计算),不足扣除的金额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偿。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在合同的整个执行过程中以及在合同终止时没有发生本条前述第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出租方应该在合同终止后将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如果发生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款的情况,合同终止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十一、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出租方应于2024年1月19日下午4时前完成实物交割。

2、出租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本次交易结束。

十二、有关问题说明

1 、商铺租金

(1)第一年的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收款单位:慈溪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商贸城经营服务分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慈溪支行(新城大道北路2055号文化商务区华权大厦)账号:603518207。

(2)其他费用:不属于租金范围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的物业服务费、空调费、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物业服务费、空调费向综合商贸城缴纳,物业服务费标准为每年每平方36.5元,空调费标准为商铺面积*0.48元*实际使用折算天数,物业服务费、空调费目前暂时免交,下步根据出租方上级单位相关政策统一实施。同时,竞得人应自行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商铺内的电表由出租方统一安装,竞得人按时按需向出租方支付电费及损耗。商铺内不通水管。

2 、经营管理规定

(1)本标的不得整体转让转租,只允许分割转租。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转租备案手续的,竞得人不得擅自将商铺以转租或以其他方式给第三方使用、经营。竞得人如需要转租铺位的,事先必须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备案,并按出租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按本项目租赁合同各条款及市场管理制度执行。否则,竞得人不得将商铺转租,转租合同年限不得超过本次租赁年限。

(3)竞得人不得在该商铺外占道经营或摆放货物。

(4)出租方统一组织的市场促销活动,竞得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并参与。

(5)竞得人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竞得人自负。

(6)综合商贸城由出租方自行管理或委托有关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物业公司提供市场内公共区域的保洁和秩序管理和物业管理等,但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内的保洁、货物与人员的安全等不承担任何管理或与服务义务。

(7)竞得人如违反上述第1-5项中的任何一项规定的,每违反一次,出租方有权视情节情况向竞得人收取2000-50000元的违约金。

3 、租赁商铺的用途及物品保管

(1)竞得人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用途。

(2)竞得人须自行加强自身商品和私有物品的保管,若商铺内商品、私人物品失窃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4 、安全注意事项

(1)租赁期间,竞得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如因竞得人疏于管理或其他属于竞得人的原因发生火灾、店铺广告招牌伤人事件等安全事故,由此给出租方或/及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应当由竞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责任);如果还导致出租方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应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偿罚款。

(2)严禁竞得人在市场内(不仅仅限于商铺)吸烟,并且竞得人应主动劝阻消费者不在市场内吸烟。严禁竞得人在市场内(不仅仅限于商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明火、电饭煲、煤气灶、电热炉、热得快和其他有安全隐患或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器具和设施。

(3)严禁竞得人在商铺内违规装修和私拉乱接电线,擅自安装电器或电瓶车充电器等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等。

(4)严禁在消防设施旁或消防通道内堆放货物或停放车辆。

(5)竞得人在货物运输中应自觉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要求。

(6)竞得人如违反上述第1-5项安全注意事项中的任何一项规定的,每违反一次,出租方有权视情节情况向竞得人收取2000-50000元的违约金。如进一步造成商铺损坏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竞得人还应负责全额赔偿,如果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视情况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5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①出租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明晰并对所出租的商铺拥有合法出租权。

②出租方有权制定、修改相关市场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市场管理制度(以出租方制定颁布的管理制度为准)对竞得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③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市场进行维修、改建或调整布局;保留对竞得人商铺以外公共区域的合理利用和开发处置的权利,竞得人不得提出异议。

④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或者流动经营等行为;保证场内经营通道畅通、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⑤督促竞得人办理经营所需证照及有关手续,查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督促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

⑥开展信用市场、平安市场等创建活动,督促场内经营者遵守相关市场规定。

⑦有权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商铺,但应保证商铺的权利继受人履行租赁合同。

⑧出租方自商铺实际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对商铺内的卷帘门、玻璃门、门锁及电表因非竞得人原因所致的损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竞得人使用不当或其他竞得人原因所致上述设备设施的损坏不属于出租方保修范围,灯具等易耗品不管何种原因出现问题也不属于出租方保修范围。不属出租方保修范围的设备设施和易耗品,以及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均由竞得人负责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2)竞得人权利和义务

①在符合国家法律和市场管理规定的原则下,竞得人有权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有权了解市场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等有关制度的标准和细则。自觉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防、治安、卫生等制度。自觉接受出租方对竞得人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③竞得人在开业前应办好工商、税收、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手续,文明经商,亮照经营,不得出现违法经营和强买强卖等不文明行为,并按规定交纳市场管理服务费、税等有关费用,经营所涉税费由竞得人独立自行承担和缴纳。

④竞得人保证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确保合法、有序、长期经营。

⑤竞得人应服从出租方对市场的业态布局管理。保持商品陈列整齐划一,货物排列有序,不得占道经营、摆放商品及其他物品。

⑥竞得人必须密切配合和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对市场的维修、改建和调整布局,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无理取闹,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租赁使用权。

⑦合同期内,经出租方确认合适的位置后,竞得人可以在所承租商铺门头制作相应招牌,但招牌制作和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广告法的规定和市场管理相关规定,竞得人应对其悬挂的招牌的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⑧竞得人应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应保持自身商铺内和门前三包区域的卫生整洁,饭盒、纸屑、果壳等垃圾放入垃圾箱,并做好垃圾分类,若竞得人违反市场有关卫生及垃圾分类规定的,构成违约,每次应向出租方缴纳100元保洁费。

⑨商铺内的货物与人员的安全,竞得人应重视对货物的保管和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如果发生竞得人物品失窃等事件或人员伤害事件,竞得人自行负责报警或向盗窃者、侵权责任人进行索赔(在找不到盗窃者或侵权责任人的情况下,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及物管公司无关(即出租方及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⑩竞得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围攻、辱骂、殴打市场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和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⑪加强对雇员、员工的管理,竞得人的雇员、员工或经竞得人同意使用商铺人员的行为视为竞得人的行为,竞得人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⑫市场营业时间由出租方按实际情况统一规定,统一开关市场各大门以及接通或关闭公用电源。竞得人应严格遵守营业时间,按规定统一进场或清场。

6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出租方无正当理由干扰竞得人正常经营,致使竞得人无法在该租赁商铺正常经营的,经竞得人提出后30日出租方仍未纠正的,竞得人有权解除合同。

(2)租赁期间,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商铺,没收保证金并且竞得人应按年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金额累计达到5000元或者逾期时间累计达到10日以上的;

②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出租方认为应当提前终止合同的;

③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转租的;

④损坏商铺,在出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⑤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用途的;

⑥利用商铺来存放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⑦利用商铺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⑧被消费者投诉后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⑨竞得人违反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出租方及物管公司的市场管理或者不配合出租方管理工作或有违反约定的其他行为,经出租方通知改正后仍不改正的;

7 商铺的返还与验收

(1)商铺租赁终止(包括期满/提前解除)当日,竞得人应该及时清理商铺内的物品,并主动将腾空干净的商铺返还给出租方。如果竞得人不按时交还房屋的,竞得人应当按照实际逾期天数向出租方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和电费等应由竞得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算到实际交还钥匙之日为止。每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按该商铺日租金的2倍确定。

(2)在商铺租赁终止时,竞得人应在不迟于合同终止后的三日内将工商注册地址从该租赁商铺地址迁出。竞得人逾期迁出,将导致出租方无法招租其他经营户(不能办理工商登记),实际构成对出租方工商注册地址资源的占用,竞得人应按照该商铺日租金的1.5倍向出租方支付工商注册地址资源的占用费。

(3)竞得人声明并承诺:

①租赁合同终止时,竞得人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未能及时返还商铺的,出租方有权直接收回;

②竞得人交还的商铺内如果其它物品没有清理干净的,或者出租方依照上述①款规定在接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商铺内有其它物品未清理干净的,不管这些未清理干净的物品是否尚有使用价值,对于竞得人而言,都属于竞得人不要的物品(简称抛弃物),出租方在清理租赁商铺的时候,可以将其抛弃或者以出租方认为合适的方式予以处理而无需再征求竞得人的意见,竞得人放弃向出租方提出收回抛弃物或者赔偿的要求。出租方因处理抛弃物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出租方有权在保证金或处理抛弃物获得款项中直接扣除该费用,对于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偿。

(4)竞得人返还的租赁商铺应当保持完好状态,出租方收到竞得人归还的商铺钥匙后应及时对该商铺进行验收,如出租方对返还的商铺情况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竞得人钥匙后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竞得人返还的商铺符合合同要求。经验收返还的商铺及设备设施存在不属于自然损耗的损坏的,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人恢复原状或者进行赔偿。

8 、免责条件

(1)因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国家政策或当地政府需要拆除、改造市场致使组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和竞得人双方各自的损失由各自承担且互不向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2)因本条的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本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向本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转让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价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合同格式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CQ23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 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不动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房产出租用途需为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条 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赁权取得方式:竞价方式。

2、租赁期限: 年,自 20 —20 止。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 年租金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整;即:人民币(小写) ¥ .00 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乙方采用按年度一次性付款方式,以成交价款的平均值分 次支付,第一年的租金必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汇入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的租金由乙方在前一年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约定

1、标的成交后,乙方须缴纳3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用于以下情况:

(1)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商铺及设备设施(主要指卷帘门、玻璃门、门锁、空气开关等,下同)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否则,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者请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修相应的费用或赔偿款,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费用或者赔偿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租赁合同终止时,乙方交还的商铺及设备设施有损坏情况或者没有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修和工程恢复所需的相关费用或赔偿款,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费用或者赔偿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违约按照有关条款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款的,若乙方不主动支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违约金或者赔偿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及时支付物业服务、空调、电、电话、宽带费等应该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在租赁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工商注册地址从该租赁商铺地址迁出,乙方如有违反的,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工商地址资源占有使用费(按照该商铺日租金的1.5倍计算),不足扣除的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在合同的整个执行过程中以及在合同终止时没有发生本条前述第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甲方应该在合同终止后将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果发生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款的情况,合同终止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 、商铺租金

(1)第一年的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收款单位:慈溪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商贸城经营服务分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慈溪支行(新城大道北路2055号文化商务区华权大厦)账号:603518207。

(2)其他费用:不属于租金范围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的物业服务费、空调费、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物业服务费、空调费向综合商贸城缴纳,物业服务费标准为每年每平方36.5元,空调费标准为商铺面积*0.48元*实际使用折算天数,物业服务费、空调费目前暂时免交,下步根据甲方上级单位相关政策统一实施。同时,乙方应自行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商铺内的电表由甲方统一安装,乙方按时按需向甲方支付电费及损耗。商铺内不通水管。

2 、经营管理规定

(1)本标的不得整体转让转租,只允许分割转租。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转租备案手续的,乙方不得擅自将商铺以转租或以其他方式给第三方使用、经营。乙方如需要转租铺位的,事先必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备案,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按本次租赁合同各条款及市场管理制度执行。否则,乙方不得将商铺转租,转租合同年限不得超过本次租赁年限。

(3)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外占道经营或摆放货物。

(4)甲方统一组织的市场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并参与。

(5)乙方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自负。

(6)综合商贸城由甲方自行管理或委托有关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物业公司提供市场内公共区域的保洁和秩序管理和物业管理等,但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内的保洁、货物与人员的安全等不承担任何管理或与服务义务。

(7)乙方如违反上述第1-5项中的任何一项规定的,每违反一次,甲方有权视情节情况向乙方收取2000-50000元的违约金。

3 、租赁商铺的用途及物品保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用途。

(2)乙方须自行加强自身商品和私有物品的保管,若商铺内商品、私人物品失窃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安全注意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如因乙方疏于管理或其他属于乙方的原因发生火灾、店铺广告招牌伤人事件等安全事故,由此给甲方或/及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责任);如果还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罚款。

(2)严禁乙方在市场内(不仅仅限于商铺)吸烟,并且乙方应主动劝阻消费者不在市场内吸烟。严禁乙方在市场内(不仅仅限于商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明火、电饭煲、煤气灶、电热炉、热得快和其他有安全隐患或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器具和设施。

(3)严禁乙方在商铺内违规装修和私拉乱接电线,擅自安装电器或电瓶车充电器等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等。

(4)严禁在消防设施旁或消防通道内堆放货物或停放车辆。

(5)乙方在货物运输中应自觉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要求。

(6)乙方如违反上述第1-5项安全注意事项中的任何一项规定的,每违反一次,甲方有权视情节情况向乙方收取2000-50000元的违约金。如进一步造成商铺损坏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全额赔偿,如果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5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明晰并对所出租的商铺拥有合法出租权。

②甲方有权制定、修改相关市场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市场管理制度(以甲方制定颁布的管理制度为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③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市场进行维修、改建或调整布局;保留对乙方商铺以外公共区域的合理利用和开发处置的权利,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④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或者流动经营等行为;保证场内经营通道畅通、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⑤督促乙方办理经营所需证照及有关手续,查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督促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

⑥开展信用市场、平安市场等创建活动,督促场内经营者遵守相关市场规定。

⑦有权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商铺,但应保证商铺的权利继受人履行租赁合同。

⑧甲方自商铺实际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对商铺内的卷帘门、玻璃门、门锁及电表因非乙方原因所致的损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乙方原因所致上述设备设施的损坏不属于甲方保修范围,灯具等易耗品不管何种原因出现问题也不属于甲方保修范围。不属甲方保修范围的设备设施和易耗品,以及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2)乙方权利和义务

①在符合国家法律和市场管理规定的原则下,乙方有权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有权了解市场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等有关制度的标准和细则。自觉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防、治安、卫生等制度。自觉接受甲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③乙方在开业前应办好工商、税收、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手续,文明经商,亮照经营,不得出现违法经营和强买强卖等不文明行为,并按规定交纳市场管理服务费、税等有关费用,经营所涉税费由乙方独立自行承担和缴纳。

④乙方保证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确保合法、有序、长期经营。

⑤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市场的业态布局管理。保持商品陈列整齐划一,货物排列有序,不得占道经营、摆放商品及其他物品。

⑥乙方必须密切配合和无条件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维修、改建和调整布局,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无理取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租赁使用权。

⑦合同期内,经甲方确认合适的位置后,乙方可以在所承租商铺门头制作相应招牌,但招牌制作和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广告法的规定和市场管理相关规定,乙方应对其悬挂的招牌的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⑧乙方应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应保持自身商铺内和门前三包区域的卫生整洁,饭盒、纸屑、果壳等垃圾放入垃圾箱,并做好垃圾分类,若乙方违反市场有关卫生及垃圾分类规定的,构成违约,每次应向甲方缴纳100元保洁费。

⑨商铺内的货物与人员的安全,乙方应重视对货物的保管和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如果发生乙方物品失窃等事件或人员伤害事件,乙方自行负责报警或向盗窃者、侵权责任人进行索赔(在找不到盗窃者或侵权责任人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物管公司无关(即甲方及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⑩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围攻、辱骂、殴打市场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和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⑪加强对雇员、员工的管理,乙方的雇员、员工或经乙方同意使用商铺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⑫市场营业时间由甲方按实际情况统一规定,统一开关市场各大门以及接通或关闭公用电源。乙方应严格遵守营业时间,按规定统一进场或清场。

6 商铺的返还与验收

(1)商铺租赁终止(包括期满/提前解除)当日,乙方应该及时清理商铺内的物品,并主动将腾空干净的商铺返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按时交还房屋的,乙方应当按照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和电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算到实际交还钥匙之日为止。每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按该商铺日租金的2倍确定。

(2)在商铺租赁终止时,乙方应在不迟于合同终止后的三日内将工商注册地址从该租赁商铺地址迁出。乙方逾期迁出,将导致甲方无法招租其他经营户(不能办理工商登记),实际构成对甲方工商注册地址资源的占用,乙方应按照该商铺日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工商注册地址资源的占用费。

(3)乙方声明并承诺:

①租赁合同终止时,乙方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未能及时返还商铺的,甲方有权直接收回;

②乙方交还的商铺内如果其它物品没有清理干净的,或者甲方依照上述①款规定在接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商铺内有其它物品未清理干净的,不管这些未清理干净的物品是否尚有使用价值,对于乙方而言,都属于乙方不要的物品(简称抛弃物),甲方在清理租赁商铺的时候,可以将其抛弃或者以甲方认为合适的方式予以处理而无需再征求乙方的意见,乙方放弃向甲方提出收回抛弃物或者赔偿的要求。甲方因处理抛弃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保证金或处理抛弃物获得款项中直接扣除该费用,对于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返还的租赁商铺应当保持完好状态,甲方收到乙方归还的商铺钥匙后应及时对该商铺进行验收,如甲方对返还的商铺情况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乙方钥匙后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返还的商铺符合合同要求。经验收返还的商铺及设备设施存在不属于自然损耗的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进行赔偿。

7 、免责条件

(1)因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国家政策或当地政府需要拆除、改造市场致使组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的损失,甲方和乙方双方各自的损失由各自承担且互不向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2)因本条的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

乙方按规定向市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产权交易中介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付清。甲方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

中介服务费按《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

第八条 交割

甲方应于2024年 日下午4点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 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经营,致使乙方无法在该租赁商铺正常经营的,经乙方提出后30日甲方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商铺,没收保证金并且乙方应按年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金额累计达到5000元或者逾期时间累计达到10日以上的;

②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甲方认为应当提前终止合同的;

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转租的;

④损坏商铺,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用途的;

⑥利用商铺来存放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⑦利用商铺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⑧被消费者投诉后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⑨乙方违反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及物管公司的市场管理或者不配合甲方管理工作或有违反约定的其他行为,经甲方通知改正后仍不改正的;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鉴证方: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


文章推荐: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物业招租公告(明皓府、安居瑾华庭、安居嘉禧苑)(自行招租)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物业招租公告(安居凤桐苑2栋)(自行招租)

[公开]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新校区留学生公寓设备购置(新竣工楼配套)项目【01包:家具部分、02包:电器部分】(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中共巢湖市委党校2024年度学员楼、食堂服务采购(二次)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