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10号线、17号线车站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成都地铁10号线、17号线车站物业服务项目,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服务地点:成都市
2.2招标范围
成都地铁10号线共计15个车站运营期(含新线开通后车站新增面积)保洁服务及车站出入口花台及风亭培土、灌溉、施肥、除虫、修剪、补植等养护管理,车站员工用房床上用品更换工作,15个站点运营期垃圾清运工作(包含生活垃圾、绿化垃圾、防汛垃圾等),10号线金花站临时排污设施(化粪池)日常清掏工作、车站自助设备及商铺巡检、轨行区广告灯箱深度清洗等。
成都地铁17号线一期共计9个车站运营期保洁服务(含站台轨行区及后续新线开通后车站新增面积)及车站出入口花台及风亭培土、灌溉、施肥、除虫、修剪、补植等养护管理;车站员工用房床上用品更换工作;9个站点运营期垃圾清运工作(包含生活垃圾、绿化垃圾)等。
9号线车站自助设备及商铺巡检、轨行区广告灯箱深度清洗、黄田坝和金融城站临时排污设施(化粪池)日常清掏工作等。
详见第六章服务要求。
2.3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 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暂定12个月,项目暂定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1.2业绩要求
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个单一合同金额10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内产业园区或商业综合体或公共交通站场或公园或其它业态物业服务项目业绩(项目业绩的服务内容须包括保洁)。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注明合同总价的单价合同可通过单价、数量及服务期限进行确认)。若合同复印件无法反映上述信息,需另附委托单位出具的能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工作内容、合同完成时间等相应内容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业绩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3.1.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至少担任过1个单一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产业园区或商业综合体或公共交通站场或公园或其它业态物业服务项目(项目业绩的服务内容须包括保洁)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足6个月的,还须提供入职证明)、毕业证(或学信网上的学籍证明)、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及项目负责人任命书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定。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5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完成供应商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9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和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李先生电话:15881114701
商务:惠先生电话:028-6844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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